松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时间:2020-12-31
来源: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于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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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主动作为,组织干警深入镇场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严防在矫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
检察人员通过听取司法助理员对在矫人员日常监管、实施手机定位等相关情况介绍、认真核对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日常监管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谈话,深入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宣讲法律知识,避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在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干警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强化与区司法局、镇场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沟通交流,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不放松。
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第三检察部刑执干警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电子定位规范等方面的变化和差异进行认真解读研究,快速做好新旧管理规定无缝衔接,增强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成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
检察人员通过听取司法助理员对在矫人员日常监管、实施手机定位等相关情况介绍、认真核对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日常监管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谈话,深入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宣讲法律知识,避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在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干警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强化与区司法局、镇场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沟通交流,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不放松。
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第三检察部刑执干警对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电子定位规范等方面的变化和差异进行认真解读研究,快速做好新旧管理规定无缝衔接,增强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成效。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