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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检察院能动履职 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

时间:2022-09-03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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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松岭区检察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脱薄摘帽”为目标,围绕刑事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注重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动态监督,做到社区矫正无死角、全覆盖,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刑执干警每月深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活动,采取听、查、谈、访等方式,详细了解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汇报,察看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核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重点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等教育管理情况。实地查访在矫对象,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交谈,询问在矫过程中的困难,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生活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发现问题准确,增强纠正实效,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刚性,确保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实现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双提升。
       二、突出监督重点,全方位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一是摸清案件底数。通过案管部门调取财产刑基础数据、向法院调取电子卷宗及查阅相关材料,对涉财案件逐一清理,一案不漏做好登记,建立财产刑案件监督数据库,做到案件清、底数明,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开展专项监督。紧紧围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案件裁判立案活动、执行活动及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活动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涉黑涉恶罪犯、职务犯罪罪犯、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财产刑执行情况,与法院进行逐案核对,全面排查在财产刑执行中是否存在超期移送、应执行而未执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中止执行恢复后未及时执行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多种方式予以监督纠正。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工作中,瞄准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逐人逐案完善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与法院相关部门加大沟通协作力度,建立了财产刑执行动态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渠道不畅等制约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发展的问题,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信力。
       三、服务保障发展,深化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效果。为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该院把“政治上看”“大局中行”融入刑事执行监督全过程,全力做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一是“对症下药”,为涉企社矫对象“精准施策”。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要求,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简化请销假程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主动服务”,为护航企业发展“精准监督”。加强对涉市场主体财产刑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加大对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对于生效判决涉财产刑部分未依照相关规定进入执行程序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督促。三是“超前谋划”,为二十大安保维稳“精准发力”。为切实维护大局稳定,刑执部门主动担当作为,超前精密部署,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天候监督和管理,开展风险隐患及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和帮扶,深入开展谈心走访,帮助回归社会,杜绝重新犯罪和脱漏管情况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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