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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检察院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4-07

来源: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于 丽

审核:孙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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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王某某故意伤害案、索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松岭区政法委、松岭区人民法院、松岭区公安局、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证据,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听取案情后,参加听证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真诚悔过,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综合考虑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案件处理后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情况,一致同意对二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公开听证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司法活动,有利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工作,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案件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公正更加可感可触。
       今后,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常态化、普及化,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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