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时间:2020-12-31
来源: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于 丽
审核:孙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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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宝安就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列席松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案件定性、量刑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详细汇报;各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案情,孙宝安发表了检察机关意见,供审委会参考。
近年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了检法两家良性互动,树立司法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了检法两家良性互动,树立司法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