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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天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12-22

来源:政治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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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天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党委)、各直属支部:
       经2022年11月24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杨丽娜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科级);
       免去白吉春同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同意其不再担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中共松岭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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