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春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06-25
来源:政治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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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2年4月22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提请李春生同志为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刘守林同志不再担任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孙宝安同志不再担任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2022年5月5日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