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丽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来源:政治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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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经二0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松岭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杨丽娜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经二0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松岭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杨丽娜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松岭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