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首页/ 检察业务/ 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法治校园全覆盖,点亮“开学第一课”

时间:2024-03-01

来源: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森婷

录入:于丽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法治建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受侵害,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31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松岭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对松岭区三所学校同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真正做到了法治校园“全覆盖”。

活动中,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丽娜及未检干警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结合当前青少年各类违法犯罪情况,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受到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同学们明白在遇到欺凌时应该大胆说“不”,并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三场同步法治课程,告诉同学们要以案为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三所学校学生学习兴致高涨,积极互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下一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职能责任,点燃法治星火,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为建设清朗平安校园环境,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