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3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时间:2023-08-25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大兴安岭地区松岭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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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8月25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本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林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违反最高检禁酒令、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黑龙江省检察系统年轻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
会议就下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引廉,切实把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方向。持续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动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有力有序推进主题教育预热升温。
二是要狠抓思想建设,突出文化育廉,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把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坚决抵制说情、吃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机制筑廉,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篱笆。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专项业务数据质量核查,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积极开展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检察公信力。
四是要持续正风肃纪,突出以查促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队伍根基。从严从细加强日常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狠抓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上下班、请销假等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差旅费审批制度,系好系牢纪律安全带。
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使命,抓好队伍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把中央、省、地、区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助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违反最高检禁酒令、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黑龙江省检察系统年轻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
会议就下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引廉,切实把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方向。持续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将“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动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有力有序推进主题教育预热升温。
二是要狠抓思想建设,突出文化育廉,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把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案,坚决抵制说情、吃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机制筑廉,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篱笆。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组织生活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专项业务数据质量核查,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积极开展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情况通报、定期会商、警示教育等活动,提高检察公信力。
四是要持续正风肃纪,突出以查促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队伍根基。从严从细加强日常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狠抓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上下班、请销假等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差旅费审批制度,系好系牢纪律安全带。
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使命,抓好队伍作风建设至关重要,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把中央、省、地、区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助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