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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

时间:2022-10-08

来源:政治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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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检察官的职业归属感和安全感,为检察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10月8日下午,松岭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
       会议由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林主持,松岭区人大、松岭区政协、松岭区政法委、松岭区组织部、松岭区人民法院、松岭区公安局、松岭区人社局、松岭区财政局、松岭区司法局、黑龙江聿阁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推荐的委员及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等15人参加会议。
       会上,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殷玉花简要介绍了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相关筹备工作情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丽娜宣读了《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全体参会委员审议并表决通过。
       会议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体委员举手表决推选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景隆同志为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殷玉花宣读了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景隆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肩负重要责任,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检察权至关重要。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可以让检察官们心里更有底,全身心投入到办案之中,更加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今后将全力支持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积极参与到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切实履行好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的各项职责,为提高检察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检察公信力和影响力作出积极的贡献!
       就进一步做好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林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全体成员要提高站位,自觉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维护检察官权益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保障检察官合法权益,维护检察官职业尊严,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进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办公室要着力完善检察官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坚持民主公开、及时高效、客观公正原则,逐步细化工作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好指挥、协调、建议职能,确保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三是凝聚各方共识,充分发挥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成员作用。全体成员要凝聚各方共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据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涉及到检察官权益保障的具体问题,件件有人抓、件件能落地、件件有回音,全力推动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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