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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记录报告过问 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时间:2022-09-23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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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现将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8月份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共计报送7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其中,班子成员2件,占比28.5%,部门负责人1件,占比14.2%,一般干警记录4件,占比57.1%,从过问或干预、插手类别情况分析,司法办案4件,工程建设1件,干部选拔任用2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方式分析,电话4件,来人2件,微信1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分析,非检察机关类6件,检察机关1件;从与填报人的关系分析,熟人4件,其他2件,同事1件。
       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其《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以更有力的措施,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学习教育,更严更加自觉地抓实“三个规定”,并定期向社会通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促进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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