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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时间:2022-09-16

来源:第一检察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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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质效,切实增强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9月14日上午,松岭区检察院与松岭区公安局联合举办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会议,松岭区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延军,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松岭区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相关所队室负责人及检察院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干警参加会议。
       全体检察干警齐聚松岭区公安局,在讲解员的指引下,与会人员参观了松岭区公安局反诈中心、执法办案功能室,聆听了“无诈松岭”的工作方法及询问、讯问、调解、信息采集等10个相关安全规范介绍,查阅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资料。检察干警纷纷表示此次观摩感受颇多,对公安机关先进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随后,与会人员移步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首先由杨克林检察长介绍与解读《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后称《办法》),后与会双方就年初会签《办法》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及检警近三年工作中办案中争议焦点开展座谈交流。并达成以下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
      一是以“专职+定时”的入驻形式,站好案件规范化水平的“岗前哨”。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由员额检察官对口各派驻侦查单位开展派驻工作,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提前介入,使派驻工作与专业化办案充分结合。
       二是以检警信息共享规范化,做好提升办案质效的“守护者”。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规范案件信息填录、确定过案方式,加强检警沟通,提升案件审查效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通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情况及分析研判情况,促进刑事案件质效并进。
       三是以检警“同堂办案”凝聚共识,争当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排头兵”。检警联合举办同堂业务培训,引导一线办案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能,共同提升检警业务能力水平,以办案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做好办案的“大文章”。
       会议最后,杨克林检察长强调:希望公检机关锚定“大兴安岭地区检警配合典范”工作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进一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严格管控执法办案廉政风险、质量风险。
       下一步,松岭区检察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动联席会议常态化,定期通报类案办理、证据指引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一更新执法监督理念标准,共同促进双方业务能力提升,在统一司法执法标准、消除误解分歧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提升各类案件办理质效,为平安松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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