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里的特殊行动——松岭检察以增殖放流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5-08-15
来源:本站
作者:潘昊
录入: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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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多布库尔河水域边,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正在进行。这不仅是一次生态修复的实践,更是松岭区人民检察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注脚。
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打击破坏生态行为只是手段,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才是最终目的。为此,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态保护需求,积极推动增殖放流这一生态修复措施的落实。
活动现场,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适宜当地水域生长的鱼苗被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它们将在这片水域中繁衍生息为恢复水域生态平衡注入新的活力。
松岭区地处大兴安岭腹地,生态环境脆弱而珍贵。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通过办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将司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此次全国生态日的增殖放流活动,正是检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旨在通过司法实践引导社会各界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参与此次活动还有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公益诉讼部门、区水务局和区公安局领导同志。
下一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生态保护的“警示课”,让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成为生态恢复的“助推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松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