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普法活动护航消费者权益
时间:2024-03-15
来源: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潘昊
录入:于丽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检护民生”的重要内容,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松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局等多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通过在人流密集的广场设置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见情形以及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现场解答老百姓提出的法律疑问,认真阐述如何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通过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反映、举报损害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线索,倡导群众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醒和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健康意识,确保安全消费。
随后,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的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排查,在此次排查活动中,工作人员重点走访了超市、农贸市场,对超市及农贸市场内的粮、油、肉、蛋、奶等食品,从生产日期到保质期、从商品外包装到商品状态、从经营者的资质到相关的进货渠道,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对超市及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阐明了食品及农资安全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