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队伍管理机制建设 首页/ 队伍建设/ 队伍管理机制建设/

四措并举集中整治窗口“微腐败”

时间:2022-09-09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于 丽

审核:杨克林

【字体:  
       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通过学机制、强宣传、明政策、抓问责四项举措,狠抓工作落实,集中整治窗口部门服务不优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高位推动精谋划。按照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系统学习专项整治方案,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整治窗口“微腐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治重点、方法和步骤,切实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在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增强窗口“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主动性,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宣传造氛围。为使整治窗口“微腐败”工作深入人心,通过电子屏滚动、微信和微博等载体开展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升专项治理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打好“治微”工作“预防针”。
       明确政策树导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规定,要求领导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在服务大厅设置党员先锋岗,主动亮明身份、职责和承诺,严格按照“规范服务、精准对接、及时告知”的工作标准,有效保证向服务对象提供规范、精准、便捷的服务。通过一把手走流程,推动办事流程优化和“窗口”作风转变。今年以来,检察长走流程3次,共发现解决问题3个。
       强化督查严执纪。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与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自查,对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不力、走过场以及自查问题不认真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窗口办事千万条,群众满意第一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深化“五心”服务意识,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版权所有: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00